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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发布人:华博管理员浏览数:2066发布时间:2015-09-25 17:45:5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及《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网络攻防技术》和《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两个课程,其中:《网络攻防技术》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必学科目、《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学科目。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全市事业、企业(含非公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类人员除各自必学科目外,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修另一门课程。

三、培训方式

为方便自学,降低成本,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各参训人员可以登录永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yarsrc.gov.cn)的网络教育平台开展网上自主学习。

1、本次培训必须在缴费一周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学习。

2、学习流程见培训平台公告栏“学习流程”,用户名为个人18位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000000

3、学习资源由视频课件和文字课件以及在线练习三个部分组成,视频课件为本次培训必学课件,各参训人员学时达到培训班规定要求时长后,并且所选课程学习进度都达到100%方可参加考试,每个培训人员有5次考试机会(每次考试都将会覆盖前一次的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文字课件为辅助课件,不计学习任务,各参训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学习。在线练习是根据题库通过随机组卷而形成的习题,通过在线练习的学习,可大大提高本次培训的通过率,在线练习不限制次数。

四、培训费用

网络培训及网络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网络攻防技术》按60/人(含网络考试费用)收费,《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按72/人(含网络考试费用)收费,必学科目的培训费用由所在单位统一支付。

五、报名时间

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培训报名工作(下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集中报名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至10月31日止,报名人员需将《2015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表》(登录永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yarsrc.gov.cn下载)和培训费交至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3833151,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Excel)发送到邮箱ya3833151@163.com。

六、培训时间与登记

1、培训时间。集中学习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1日。

2、培训登记。《网络攻防技术》按36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按48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所有考试合格的人员系统会自动生成教育档案并提供结业证书打印,请各参训人员自行打印结业证书并报送到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验证。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验收的必备条件之一,未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予验收。

附件:2015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表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

永安市公务员局

                               2015年9月24日